在經歷不同性質的數位服務(電子商務、社群平台、數位內容媒體)的營運經驗達18年之後,我發現無論是經營數位服務,或是已經啟動數位轉型的企業或組織,通常會以「分工導向」例如「產品」、「數據分析」「使用者增長」「客戶關係」等作為規劃組織中部門或人員的依據,但這樣的做法在營運與內部溝通時因為各自的專業不同而增加溝通上的難度、影響效率,無法讓目標與策略做最佳的執行。
「數位營運師」的角色在於將組織之商業模式、目標與策略,以架構化的方式轉化為數位營運計畫,整合內部不同數位職能部門,發揮最佳營運效率與優化,進而發掘新的潛在發展機會。
數位營運能力會是產品經理可以延伸發展的能力,或最佳的工作夥伴。
來看看老查怎麼說~